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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六排放转机 《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正式发布

  2017-12-24 阅读:149
 2017年12月19日,中国环保部官方网站发布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对于新生产机动车,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国家排放标准。强化新车达标监管,重点加强重型柴油车生产、销售等 环节监管。加强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重点加强高排放车辆、 高使用强度车辆监管,确保上路车辆排放稳定达标。严格控制机动车颗粒物排放,控制重点应从颗粒物质量控制向颗粒物质量与数量同时控制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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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部发布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新生产柴油车应安装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要求的排气后处理装置,如柴油车颗粒过滤器(DPF)、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等,鼓励使用固体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SCR)。

城市公交、环卫、邮政、物流等行业应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替代能源汽车等清洁能源汽车;用于这些用途的柴油车应安装 DPF、SSCR 或 SCR 等排气后处理装置。

鼓励对在用柴油车采用壁流式 DPF、SSCR 等技术进行改造,汽车生产企业应予支持配合。公交、环卫、邮政、物流、出租等营运车辆应定期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

加强 OBD 系统监管,对在用车 OBD 系统检验提出规范性要求。加强营运车辆实际排放监管。营运重型商用车应采用OBD 远程监控技术,对车辆排放相关部件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远程监控,对故障部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鼓励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道路行驶机动车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加强高排放车日常监管。加快在用车简易工况法、遥感法及 OBD 测试技术、设备及软 件控制系统的研发,为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提供支持。

对在用汽油车、燃气车、摩托车应增加曲轴箱通风装置和燃 油蒸发控制装置检查,对在用柴油车应增加 NOx 检测。

鼓励研发和应用天然气当量燃烧与三元催化技术。严格控制天然气汽车、乙醇汽油汽车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替代燃料汽车应达到国家同期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加强替代燃料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控制。

鼓励公交、环卫、邮政、物流、出租等高使用强度车辆提前报废。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与去年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不再强调“2020年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而是改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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